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农业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2024年我部将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拟举办17期农科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广大农业农村科技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应具备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有关农业科研院所,部各直属单位的科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导、专家,采取报告、访谈、座谈的形式授课,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同步播出。鼓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www.moa.gov.cn)首页“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专题或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云上智农APP、农广在线APP(可扫描二维码下载)中的农科讲堂专栏参加线上培训,并注册登记,实现在线学习记录。
农科讲堂移动端收看二维码
四、培训时间
2024年3—12月,共举办17期农科讲堂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将提前两周在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移动端(云上智农APP、农广在线 APP)等相关媒体平台上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和本单位科技人员知识更新远程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要求,保障培训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的跟踪服务。结合培训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参加培训,并根据实际将线上学习时长计入参训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
(三)及时评估,认真总结。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应及时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5年1月中旬前将总结报告、培训有关图片等资料汇总,发送至邮箱nkjtpx@agri.gov.cn。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曹霞
电 话:010-5919608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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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知识更新远程培训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