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部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人[2016]2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16]26号)的统一安排,近期举办2016年度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第七至九期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通过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在北京的演播室授课,以网络直播的方式传送到全国31个省(区、市)农业系统近900个卫星远端接收站(见附件1、2),各站点所在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
没有卫星远端站的地区,可在卫星网直播后,自行选定时间,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农科院(所)组织人员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政务版)进入“农科讲堂”参加网上学习。
二、培训安排
期 次
播出时间
内 容
主讲人
第七期
(7月7日)
9:00-11:00
行政强制法与种子执法
农业部政策与法规司立法协调处处长 李迎宾
第八期
(7月14日)
9:00-11:00
入侵生物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张桂芬
第九期
(7月28日)
9:00-11:00
草原蝗虫可持续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农科院植保所杂草鼠害与草地植保研究室主任 张泽华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地(市)、县(市)、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技人员,各农科院(所)农业科技人员,部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每期培训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就近参加集中学习,积极动员农业科技人员参加网上学习。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省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垦农场做好卫星站点设备调试准备,保证培训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各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服务,保证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管理考核,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如实记载参训人员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数。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和部属事业单位应自行注册“农科讲堂”反馈申报系统(http://1.202.195.245/repo/plat/),并于每月底前将参训人员名册(附件3)、对培训内容和主讲专家的评价意见(附件4)及培训现场图片资料搜集汇总后,通过系统统一报送,年底前要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通过该系统上报。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伯文 司洋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龚一飞
电 话:010-59196087 59196107
传 真:010-59196088
反馈系统地址:http://1.202.195.245/repo/plat/
卫星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6099
反馈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6108
“农广在线农科讲堂”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016年6月16日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部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人[2016]2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16]26号)的统一安排,近期举办2016年度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第七至九期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通过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在北京的演播室授课,以网络直播的方式传送到全国31个省(区、市)农业系统近900个卫星远端接收站(见附件1、2),各站点所在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
没有卫星远端站的地区,可在卫星网直播后,自行选定时间,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农科院(所)组织人员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政务版)进入“农科讲堂”参加网上学习。
二、培训安排
期 次
播出时间
内 容
主讲人
第七期
(7月7日)
9:00-11:00
行政强制法与种子执法
农业部政策与法规司立法协调处处长 李迎宾
第八期
(7月14日)
9:00-11:00
入侵生物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张桂芬
第九期
(7月28日)
9:00-11:00
草原蝗虫可持续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农科院植保所杂草鼠害与草地植保研究室主任 张泽华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地(市)、县(市)、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技人员,各农科院(所)农业科技人员,部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每期培训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就近参加集中学习,积极动员农业科技人员参加网上学习。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省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垦农场做好卫星站点设备调试准备,保证培训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各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服务,保证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管理考核,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如实记载参训人员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数。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和部属事业单位应自行注册“农科讲堂”反馈申报系统(http://1.202.195.245/repo/plat/),并于每月底前将参训人员名册(附件3)、对培训内容和主讲专家的评价意见(附件4)及培训现场图片资料搜集汇总后,通过系统统一报送,年底前要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通过该系统上报。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伯文 司洋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龚一飞
电 话:010-59196087 59196107
传 真:010-59196088
反馈系统地址:http://1.202.195.245/repo/plat/
卫星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6099
反馈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6108
“农广在线农科讲堂”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016年6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 、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