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

发布时间:2018-10-28 16:03来自:中央农广校

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  张天佐
(根据现场录音稿整理)

  非常高兴来参加今天论坛。围绕今天会议的主题,我想就新型职业农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培育和发展问题,谈一些观点。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适应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形势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农民从身份向职业转变,从兼业向专业转变,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时代要求。
  近年来,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进城,到2017年我国有2.87亿的农民到城镇去务工,我们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8%,据测算,未来20年我国大概还将有5亿左右的农村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占到整个农村总人口的70%以上,大量农民离土离乡进城就业,农村缺人手,少人才,老龄化现象会越来越突出。
  据我们固定观察点两万多户农户的观察,现在我们务农一线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大概在53岁左右,其中60岁以上的务农劳动力占到了四分之一。再过十年、十五年,我们这一批劳动力实际上干不动了,或者都不存在了。我们现在的农二代、农三代青壮年农民,普遍不愿意务农,不懂务农。我们国家谁来种地?谁来兴村这个问题就很凸显。
  总书记指出,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今后,我国农业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上来看,主要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还有一些社会化的服务组织,这是从组织形态来看,从个体形态来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我们只有加快打造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才能呈现出一番新的天地。在此过程中,我个人认为,需要把握好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培育谁的问题。也就是哪些对象是我们应该培育的重点,我个人理解有五类对象应该成为培育的重点。培育谁的问题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在培育的对象上,总体上看要选择那些既有愿望,又有能力的人,既有愿望又有能力承担起新型职业农民这个岗位要求或者职责要求的人。如果我们选择的一些人,只有愿望,而不具备基本的能力,可能我们的培育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过来说,如果他有能力,但没有愿望留在农村,那么我们硬拉他来培训,也可能就没有效果。所以在培育对象上,要有的放矢,聚焦重点。我认为主要有五类群体。
  第一类群体就是在农村中有知识、有头脑、有热情,投身于乡村发展的农村青壮年。它们的祖代,父代都长期在农村生活,对农业农村有一定感情,这个群体是我们培育职业农民的最基本的力量。
  第二个群体我认为是农村的能人队伍,能人群体,包括农村两委干部、种田能手、养殖专业户、农村经理人、农机手等等。这一类农村能人群体,它们生活在农村,工作和农村的工作密切相关,有一技之长,是农村留得下、稳得住、有影响的群体。
  第三个群体我认为是返乡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批又一批农民进城入厂,在为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也增长了才干,开阔了眼界,积累了经验和一定的财富。在经历了城市务工过程中的酸甜苦辣以后,一旦他们选择了返乡创业,我认为他们将是最有条件,也最踏实的一个群体,将是职业化农民的核心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目前返乡创业农民工已经达到200万左右。
  第四个群体我认为是农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它们接受了比较系统、完整的专业教育,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地,以及人们从业观念的改变,农村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将是它们施展才华的舞台。这几年,一部分农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返乡创业比例越来越高。
  第五个群体我认为是外来人才,部分外来城市人口,他们秉持生态农业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规模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农产品电商等等,致力于提供一些安全的高品质的农产品,这将成为职业化农民的新型群体。针对这五类不同的职业化的农民,实际上它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各自的特性和不同的培育模式。当前和今后应该聚焦以上五类群体,着力培育一大批的职业化的实用人才和管理型人才,这是我讲的第一个观点,应该聚焦五类群体,进行培育。
  第二个观点关于怎么培育的问题。我认为要把握四种培育的方法:
  第一是因需施教。因为农村产业涵盖的行业多,范围广,知识领域又涉及到我们的品种科技、生产技术、市场信息、营销技能等等。范围很广,我们广而泛之的培训,往往效果不佳,因此呢应该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细分群体,细分班次,因需施教,这样的培训,讲授过程中才有明确的目标,研讨的过程中,大家才有共同的语言,交流的过程中,才可能有共鸣的经验。
  第二个方法我认为应该是理论联系实际。在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应该更多的加强实践的培育,要尽可能把培训办在田间地头,办到农村。这些年,我体会我们农业农村部的农村实用人才基地的培训,效果非常好。在这些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里,就是充分发挥了现场教学和优秀村干部现身说法的作用,所以学员普遍到那个地方培训,看到、听到都是管用的。
  第三个方法就是要典型引领。农村中的一些土专家,田秀才,能工巧匠,这么一些能人,实际在农村是最有影响力、号召力和带动力的,实际农村的经济就是能力经济,同样自然地理条件,人文历史条件,有的村发展很好,有的村多少年没有改变面貌,你去总结经验,方方面面总结可能有多条,其中核心一条是有能人的带动。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这批能人的引领作用,可以通过对其能力的认可,经济上的激励,社会上的广为宣传等方式,激发它们示范带动农民的主动意识和社会责任,通过它们的言传身教和辐射带动,培育更多的职业农民。
  第四我认为应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目前我国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还有很多社会机构,培训资源相当丰富,要注重充分利用这些社会资源,为我所用,发挥它们在培育职业农民中的积极作用。这是我想讲的第二个观点,就是要掌握怎么培育,应该瞄准四个方法。
  第三个观点需要把握几个原则。,我认为有三个原则需要把握:
  一是要遵循市场规律。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其孕育和发展本来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所以培育的工作也必须尊重市场的规律,政府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可以大力支持和帮助但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放手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让各类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
  二是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大的方向已经十分明确,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地的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但是这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要与我们农村劳动力就业变化相适应,要与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相适应,所以要保持历史耐心,要进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是应该把握适度规模。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这作为我们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但是经营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必须坚持适度原则,把握经营规模的度。实际上,这个度多大才算合算?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的农牧业的生产环节适合不同的产业方式,都会有所差异。所以这种不应该由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在实践中摸索和把握,我们政府不能强行或者是一厢情愿的推动,这是第三个方面,我认为应该把握三个原则。
  第四个观点,我认为在政策扶持和引导问题上,要把握一个策略。推进一个行业因为主体的发展选择什么样的政策,这个政策工具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践中,我有两个例子的体会,比如我在调研新型主体支持政策的时候,各地差别就非常大,有的地区只要是支持政策,几乎把这些政策全部倾斜到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甚至将原来已经面向普通农户的政策,也都集中起来,用于新型主体的支持。
  客观上说,这些新型主体已经在要素资源上,取得了和其他农户不一样的地位。比如通过土地流转,大量土地资源要素已经掌握在新型主体手上,如果我们过多政策资源,再向这些主体倾斜,普通农户和新型主体占有资源差距就更大。目前从总体上来看,最困难的,还是普通农户,特别是主产区农户,在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对于新型主体来说,他最缺的是比如信贷、土地、担保等政策,至于补贴多一点少一点只是锦上添花的问题。但是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政策倾斜点主要靠补贴,所以竞争类的一些政策,特别是信贷、担保、税收、土地政策应该更多向主体倾斜,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对于补贴类的这种政策,应该更多的向农民倾斜,向普通农户倾斜。
  对于补贴类的政策,也应该参照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对于一个主体或者一户主体来说,各种补贴的累计额在一个年度里面应该有上限,比如我在欧盟调研,欧盟把10万欧元作为上限,无论你这个农场的规模多大,政府各类补贴补到10万欧元全部停止。在美国我记得是10万美元,而我们现在没有这个上限政策,我们有的地区草原生态奖补,根据草原面积来补,有的牧民一年补贴拿到好几十万,实际他什么都不用干,拿补贴他都吃不完,所以有一个公平的问题。
  再比如在调研过程中,各地鼓励农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很高,从财政奖补,税收减免,风险补偿,乃至到用水用电的优惠,几乎涵盖方方面面,但是实践中成功率并不见得能够是我们期望的结果。一些创业者不仅把财政政策用光了,而且自身打工多年的积蓄也付之东流。
  创业比较成功的人群,主要集中在35到45岁,平均打工大概在10年左右,打工的职业集中在包工头、经纪人、车间班组长、营销人员等群体,实际也是务工中的能人群体。返乡创业率成功率比较高的,主要领域依托农村资源开展规模化种养业,林下经济、产品的粗加工、农家乐、当地传统的手工艺加工等等,这些行业还是依托农村当地资源进行创业行业成功率是比较高的。
  所以在创业、创新政策激励上,我认为应该讲究方法,慎用直接奖补政策,因为我们中国的农民从众心理很严重,你有直接的奖补政策,有的具备条件的进行创业,有的不具备条件的由于有这个政策的引诱他也进行盲目的创业,所以最后不但国家的政策没有得到体现,他辛辛苦苦的积累,也付之东流。所以政策的重点,对于创业来说,政策重点应该放在解决它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投资还主要靠银行贷款,靠其自己积累。同样钱我解决贴息问题,解决担保问题。同样钱我解决一旦创业失败以后,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其进行适度补偿,不至于最后倾家荡产。同样钱用于解决创业失败之后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这样效果更明显,特别在财政政策有限的情况下,要想办法把有限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上。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我们杭书记邀请我在这里谈四个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归纳起来重点培育五类对象,掌握四种方法,坚持三项原则,把握一个政策的策略。
  谢谢大家。

 

张天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

2018-10-28 16:03中央农广校
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  张天佐
(根据现场录音稿整理)

  非常高兴来参加今天论坛。围绕今天会议的主题,我想就新型职业农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培育和发展问题,谈一些观点。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适应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形势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农民从身份向职业转变,从兼业向专业转变,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时代要求。
  近年来,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进城,到2017年我国有2.87亿的农民到城镇去务工,我们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8%,据测算,未来20年我国大概还将有5亿左右的农村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占到整个农村总人口的70%以上,大量农民离土离乡进城就业,农村缺人手,少人才,老龄化现象会越来越突出。
  据我们固定观察点两万多户农户的观察,现在我们务农一线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大概在53岁左右,其中60岁以上的务农劳动力占到了四分之一。再过十年、十五年,我们这一批劳动力实际上干不动了,或者都不存在了。我们现在的农二代、农三代青壮年农民,普遍不愿意务农,不懂务农。我们国家谁来种地?谁来兴村这个问题就很凸显。
  总书记指出,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今后,我国农业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上来看,主要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还有一些社会化的服务组织,这是从组织形态来看,从个体形态来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我们只有加快打造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才能呈现出一番新的天地。在此过程中,我个人认为,需要把握好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培育谁的问题。也就是哪些对象是我们应该培育的重点,我个人理解有五类对象应该成为培育的重点。培育谁的问题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在培育的对象上,总体上看要选择那些既有愿望,又有能力的人,既有愿望又有能力承担起新型职业农民这个岗位要求或者职责要求的人。如果我们选择的一些人,只有愿望,而不具备基本的能力,可能我们的培育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过来说,如果他有能力,但没有愿望留在农村,那么我们硬拉他来培训,也可能就没有效果。所以在培育对象上,要有的放矢,聚焦重点。我认为主要有五类群体。
  第一类群体就是在农村中有知识、有头脑、有热情,投身于乡村发展的农村青壮年。它们的祖代,父代都长期在农村生活,对农业农村有一定感情,这个群体是我们培育职业农民的最基本的力量。
  第二个群体我认为是农村的能人队伍,能人群体,包括农村两委干部、种田能手、养殖专业户、农村经理人、农机手等等。这一类农村能人群体,它们生活在农村,工作和农村的工作密切相关,有一技之长,是农村留得下、稳得住、有影响的群体。
  第三个群体我认为是返乡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批又一批农民进城入厂,在为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也增长了才干,开阔了眼界,积累了经验和一定的财富。在经历了城市务工过程中的酸甜苦辣以后,一旦他们选择了返乡创业,我认为他们将是最有条件,也最踏实的一个群体,将是职业化农民的核心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目前返乡创业农民工已经达到200万左右。
  第四个群体我认为是农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它们接受了比较系统、完整的专业教育,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地,以及人们从业观念的改变,农村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将是它们施展才华的舞台。这几年,一部分农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返乡创业比例越来越高。
  第五个群体我认为是外来人才,部分外来城市人口,他们秉持生态农业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规模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农产品电商等等,致力于提供一些安全的高品质的农产品,这将成为职业化农民的新型群体。针对这五类不同的职业化的农民,实际上它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各自的特性和不同的培育模式。当前和今后应该聚焦以上五类群体,着力培育一大批的职业化的实用人才和管理型人才,这是我讲的第一个观点,应该聚焦五类群体,进行培育。
  第二个观点关于怎么培育的问题。我认为要把握四种培育的方法:
  第一是因需施教。因为农村产业涵盖的行业多,范围广,知识领域又涉及到我们的品种科技、生产技术、市场信息、营销技能等等。范围很广,我们广而泛之的培训,往往效果不佳,因此呢应该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细分群体,细分班次,因需施教,这样的培训,讲授过程中才有明确的目标,研讨的过程中,大家才有共同的语言,交流的过程中,才可能有共鸣的经验。
  第二个方法我认为应该是理论联系实际。在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应该更多的加强实践的培育,要尽可能把培训办在田间地头,办到农村。这些年,我体会我们农业农村部的农村实用人才基地的培训,效果非常好。在这些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里,就是充分发挥了现场教学和优秀村干部现身说法的作用,所以学员普遍到那个地方培训,看到、听到都是管用的。
  第三个方法就是要典型引领。农村中的一些土专家,田秀才,能工巧匠,这么一些能人,实际在农村是最有影响力、号召力和带动力的,实际农村的经济就是能力经济,同样自然地理条件,人文历史条件,有的村发展很好,有的村多少年没有改变面貌,你去总结经验,方方面面总结可能有多条,其中核心一条是有能人的带动。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这批能人的引领作用,可以通过对其能力的认可,经济上的激励,社会上的广为宣传等方式,激发它们示范带动农民的主动意识和社会责任,通过它们的言传身教和辐射带动,培育更多的职业农民。
  第四我认为应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目前我国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还有很多社会机构,培训资源相当丰富,要注重充分利用这些社会资源,为我所用,发挥它们在培育职业农民中的积极作用。这是我想讲的第二个观点,就是要掌握怎么培育,应该瞄准四个方法。
  第三个观点需要把握几个原则。,我认为有三个原则需要把握:
  一是要遵循市场规律。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其孕育和发展本来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所以培育的工作也必须尊重市场的规律,政府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可以大力支持和帮助但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放手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让各类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
  二是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大的方向已经十分明确,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地的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但是这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要与我们农村劳动力就业变化相适应,要与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相适应,所以要保持历史耐心,要进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是应该把握适度规模。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这作为我们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但是经营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必须坚持适度原则,把握经营规模的度。实际上,这个度多大才算合算?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的农牧业的生产环节适合不同的产业方式,都会有所差异。所以这种不应该由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在实践中摸索和把握,我们政府不能强行或者是一厢情愿的推动,这是第三个方面,我认为应该把握三个原则。
  第四个观点,我认为在政策扶持和引导问题上,要把握一个策略。推进一个行业因为主体的发展选择什么样的政策,这个政策工具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践中,我有两个例子的体会,比如我在调研新型主体支持政策的时候,各地差别就非常大,有的地区只要是支持政策,几乎把这些政策全部倾斜到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甚至将原来已经面向普通农户的政策,也都集中起来,用于新型主体的支持。
  客观上说,这些新型主体已经在要素资源上,取得了和其他农户不一样的地位。比如通过土地流转,大量土地资源要素已经掌握在新型主体手上,如果我们过多政策资源,再向这些主体倾斜,普通农户和新型主体占有资源差距就更大。目前从总体上来看,最困难的,还是普通农户,特别是主产区农户,在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对于新型主体来说,他最缺的是比如信贷、土地、担保等政策,至于补贴多一点少一点只是锦上添花的问题。但是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政策倾斜点主要靠补贴,所以竞争类的一些政策,特别是信贷、担保、税收、土地政策应该更多向主体倾斜,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对于补贴类的这种政策,应该更多的向农民倾斜,向普通农户倾斜。
  对于补贴类的政策,也应该参照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对于一个主体或者一户主体来说,各种补贴的累计额在一个年度里面应该有上限,比如我在欧盟调研,欧盟把10万欧元作为上限,无论你这个农场的规模多大,政府各类补贴补到10万欧元全部停止。在美国我记得是10万美元,而我们现在没有这个上限政策,我们有的地区草原生态奖补,根据草原面积来补,有的牧民一年补贴拿到好几十万,实际他什么都不用干,拿补贴他都吃不完,所以有一个公平的问题。
  再比如在调研过程中,各地鼓励农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很高,从财政奖补,税收减免,风险补偿,乃至到用水用电的优惠,几乎涵盖方方面面,但是实践中成功率并不见得能够是我们期望的结果。一些创业者不仅把财政政策用光了,而且自身打工多年的积蓄也付之东流。
  创业比较成功的人群,主要集中在35到45岁,平均打工大概在10年左右,打工的职业集中在包工头、经纪人、车间班组长、营销人员等群体,实际也是务工中的能人群体。返乡创业率成功率比较高的,主要领域依托农村资源开展规模化种养业,林下经济、产品的粗加工、农家乐、当地传统的手工艺加工等等,这些行业还是依托农村当地资源进行创业行业成功率是比较高的。
  所以在创业、创新政策激励上,我认为应该讲究方法,慎用直接奖补政策,因为我们中国的农民从众心理很严重,你有直接的奖补政策,有的具备条件的进行创业,有的不具备条件的由于有这个政策的引诱他也进行盲目的创业,所以最后不但国家的政策没有得到体现,他辛辛苦苦的积累,也付之东流。所以政策的重点,对于创业来说,政策重点应该放在解决它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投资还主要靠银行贷款,靠其自己积累。同样钱我解决贴息问题,解决担保问题。同样钱我解决一旦创业失败以后,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其进行适度补偿,不至于最后倾家荡产。同样钱用于解决创业失败之后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这样效果更明显,特别在财政政策有限的情况下,要想办法把有限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上。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我们杭书记邀请我在这里谈四个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归纳起来重点培育五类对象,掌握四种方法,坚持三项原则,把握一个政策的策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