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关常。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内容,一旦遇到套牌种子或是假劣种子,农户们一年的辛苦劳作就有可能就付之东流。一直以来,我国对于种子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并没有松懈,但假种子却依然屡禁不止,成了农业生产的一大绊脚石。
今年是新《种子法》实施的第二年,广大农民朋友对新法中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内容依然十分关心,特别是当购买到假劣种子而造成损失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取赔偿等问题,是大家问的最多的。在今年315来临之际,我们就以案说法,给你讲讲买到假劣种子怎么办?
主持人: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专家是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王海阳。欢迎您。
主持人:再一次欢迎王律师。那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一个2017年发生在湖北的“白包种子”的案例,很具有代表性。今天我们还是以案说法。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介绍买到假劣种子应该怎么办。
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对于假劣种子的定义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今天节目的一开始,我们先来介绍一下《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这个规章制度的出台给我们种业市场带来了哪些改变呢?王律师您来介绍一下。
专家:这次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可谓是一次种子标签全新的规定,对标签制作要求严格、规范,内容全面具体明确,可以说是种子的身份证。比如规定了生产经营的种子必须附有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并且规定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尤其是新增了品种适应性、使用风险提示、标注二维码等等,这是种子企业应尽的提示义务
种子标签定义:指印制、粘贴、固定或者附着在种子、种子包装物表面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办法对标签标注内容要求至少7项:①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②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③质量指标、净含量;④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⑤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⑥检疫证明编号;⑦信息代码。
使用说明定义:指对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以及风险提示、技术服务等信息。
从定义看出使用说明应当包括:①品种主要性状;②主要栽培措施;③适应性;④风险提示;⑤咨询服务信息。(注:风险提示属于新增内容。如果是转基因种子的,还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这里重点说下风险提示,这也是这次修订办法新增的内容:根据《办法》规定风险提示包括种子贮藏条件以及销售区域主要病虫害、高低温、倒伏等因素对品种引发风险的提示及注意事项。
对于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主要农作物,风险提示应与品种审定公告或引种备案信息相一致;如果通过两个以上省级审定,风险提示应当与销售地所在地省级品种审定公告一致;如果是同一生态区引种,风险提示应当与引种备案信息一致。如果在实际生产中,因外界因素导致品种抗性发生变化,种子生产经营者应以品种的实际表现为准如实进行提示。如果存在公告内容以外的可知风险事项,种子生产经营者也要如实说明,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对于登记目录内的非主要农作物,风险提示应与品种登记公告相一致;对于其他非主要农作物,风险提示应与品种在当地的实际表现相一致。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农户也好,其他种子使用者也好,一定要多留意、多看种子包装上是否有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提示的,因为不同的品种有不同的适宜种植区、不同的抗性、不同的储藏方法和种植时间等等,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不良后果。
【315系列片花+电台片花2】
【音效:键盘声】【案例二】
在这个靠品种说话的年代,品种侵权、同质化现象愈来愈严重,不少中小企业选择走捷径,开始“模仿”、“攀附”、“依傍”大企业大品牌品种。甚至不惜侵权实施各手段在品种名称上大做文章,严重误导了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使用者。去年发生在安徽水稻市场的多起攀附滥用知名水稻品种“C两优华占”名称引起法律诉讼的案件引起了行业的极大关注。
原告是北京一家集科研、繁育、生产、加工、推广为一体的大型种业科技企业,被告是安徽一家中小型种子销售公司。被告从2015年开始,生产经营包装标识“C优华占TM”字样的水稻种子,从包装外观,一般大众很容易就认为是“C两优华占”种子,但事实上包装袋内并不是“C两优华占”,包装背面的审定编号对应的是其他品种。2016年6月,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被告行为认定为侵犯商标专用权并作出没收侵权种子和罚款的行政处罚。2017年3月,被告如法炮制,再次加工包装带有“C优华占TM”标识的种子对外销售,后来原告以被告侵犯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司法机关将被告的行为认定为恶意滥用植物新品种名称,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这个案例从事实上既有法律理论问题还存在规制保护的问题,单从被告主观目的看,在生产水稻种子包装上以与知名品种“C两优华占”近似的商品名称“C优华占”标注在包装正面显著位置突出使用,足以使广大农民误认为标识“C优华占”的种子就是原告生产经营的“C两优华占”种子,虽然两者相差一字,但从包装视觉上极易造成混淆,很容易联系到原告生产的“C两优华占”种子,误以为就是水稻品种“C两优华占”或是“C两优华占”公司出品的,误导公众购买,侵占了原告的市场份额,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欺骗了广大农民和种子购买者,损害了农民利益。
主持人:好的,欢迎回来,今天是315特别节目,买到假劣种子怎么办?做客我们节目的专家是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王海阳。
专家:大家好。
主持人:王律师,刚刚片花中介绍了一个案例,而且听说这个案例就是您来代理的。那下面您能不能分析一下这个案例,能给我们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启示。
专家:这个案子非常有代表性,也引起了种子行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关注。
本案被告主观上就是想通过攀附、模仿、搭便车方式依傍上大企业大品种,以与知名品种名称相近似的标识印制在包装突出位置,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以不正当手段企图达到增量销售的目的。
这个案例对农民朋友的最大提示就是请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认种子包装,包装上的标注名称是否真正的品种名称。
依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产厂家在种子包装的正面显著位置必须标注合法审定的品种名称和审定编号,并且两者要对应一致,如果没有品种名称或名称不正确,那就是问题种子,不要购买。
再就是但凡发现包装字迹模糊,缺码少字,包装裁剪不整齐,无品种名称、无审定或登记编号、前后标注的品种信息不一致等情形,基本上可以判断为假冒伪劣种子,也不要购买。
主持人:农民朋友在村子里,在集市上购买种子的时候,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与名牌产品长得非常相似的一些产品。甚至有的产品就是冒充名牌,让大家真假难辨。咱们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应当了解哪些常识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王律师,请您详细介绍一下。
专家:的确是在市面上有些不正规的企业以次充好、冒充名牌、坑害百姓,这里向大家介绍下购买步骤和识别真假常识。
第一步,在购买种子前,要考虑种植习惯和喜好,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作物,比如种植水稻、玉米、大豆、小麦还是瓜果蔬菜,根据不同需求到相应农资店购买。
第二步,要到正规农资店购买,判断是否正规,一般是注意观察门店门面、经营资格资质,正规农资店信誉高、服务有保障,有销售凭证手续,出现问题容易解决。
第三步,购买大厂家生产的有品牌影响力的品种,大厂家品牌度高,生产的种子质量好,适应性广,技术服务到位,即使出现问题承担责任能力也强。
第四步,购种结算索取电话、收据发票、信誉卡、宣传单页等凭证,以备后续技术服务或维权之用。
主持人:购买过程中如何来辨别呢?
专家:购买过程中注意看、扫、收,具体是:
一看店面,看店面的大小、品种摆放是否正规;
二看包装,看包装是否有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以及标注的是否清楚;
三看标签和使用说明上是否有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审定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号、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质量指标、净含量、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种植季节、检疫证明编号、二维码等信息;
四看重点,重点是有无品种名称、生产厂家、许可证号、信息二维码;
五扫二维码,扫码后是否显示品种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等信息以及显示的信息是否与包装一致,必要时可以上网站查询;
六收好收据凭证、发票、信誉卡、地址电话和种子包装袋。
主持人:虽然谁都不想上当受骗。但有时候,也是防不胜防,一旦我们购买的种子涉及假冒伪劣,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王律师,您来介绍一下。
专家:这里分两个阶段,一是刚买回来还没有播种的阶段,二是播种后收获前发现种子质量问题阶段,如发生庄家倒伏严重、抗病性差、减产、绝产等现象。
在第一阶段建议及时联络销售门店或实际经营者,进行退换货,如果厂家、门店涉及虚假宣传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在第二阶段种子已实际播种了要格外重视起来,首先是找证据、固证据。
在证据固定和搜集方面注意几点:
1.搜集书面证据,如购种凭证、发票、宣传单、信誉卡等。
2.保存好物证,如包装袋及种子实物,这里建议在播种的时候一定要留有少量的种子以备后续检测比对之用。
3.通过田间拍照、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进行证据固定。
4.必要时申请公证处对田间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5.证人证言,近邻或共同购买人作证。
6.与农业部门,如种子管理站申请田间调查鉴定检测。
关于维权途径和方式:
寻求保护和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有《种子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旦出现争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和方式来解决:
一是协商和解。出现问题最简便快捷的解决方式就是双方协商和平解决。这样既能节约时间又能节省费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前提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
二是第三方调解。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消协或我们律师协会等居中调解。通过政府部门或专业的机构来居中调解,也能省去很多时间和成本,一般达成率较高,问题往往是调解解决的,一旦居中调解不成还可以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三是行政投诉。就是直接到政府部门投诉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由政府实施监管和执法处理。
四是法院起诉。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直接将种子经营者或包装厂家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有法院依法裁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是刑事报案。当发现购买的是假冒伪劣种子,给生产带来重大危害和经济损失,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有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总之,咱们农民朋友平时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条件允许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寻求法律援助。
主持人:感谢王律师为我们介绍了这么多实用的小知识,让我们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的时候可以有效的避免上当受骗。王律师,在315来临之际,您还有什么想对听众朋友们说的。
专家:在3.15来临之际,借咱们的广播电台传递下我个人的祝愿,真诚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都能买到放心种、种出安全粮,也衷心祝愿广大听众和农民朋友发家致富,生活和和美美,希望咱们国家的农业更发达、农村更美丽、农民生活更美好。谢谢。
主持人:好的,再一次感谢王律师,也感谢收音机前您的收听。由于时间关系,又到了节目结束的时候了。希望今天的节目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您关注我们315农资打假专题的其他精彩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