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片头+传授知识、智慧农民,倡导文明、和谐农村,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乡村讲堂》
【片花】“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妇孺皆知的古诗,道出了农民耕作的辛苦。然而,农业是一个“靠天吃饭”的产业,农民辛苦的劳作却难以抵御自然灾害带来损失。
农业保险是减轻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保险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让更多的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了解农业保险,让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农民朋友的定心丸,为此,我们特别制作了《农业保险》系列节目,希望通过系列节目的介绍,能够帮助更多的农民朋友认识并参加农业保险,使农业保险成为农民朋友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凤婷。
今天的节目,我们邀请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副教授何小伟来为我们介绍农业保险合同。何老师,欢迎您!
专家:凤婷你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何小伟,非常高兴能和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一起交流农业保险合同相关知识。
【专家介绍】何小伟,北京大学和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副教授、副主任。主要从事保险营销与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政策性保险等领域研究。专长于保险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理财规划与保险等理论与实务。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保监会部级重点课题、中国保险学会课题等研究项目。在《金融研究》、《经济科学》、《农业经济问题》、《保险研究》、《金融时报》、《中国保险报》等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了60余篇论文。先后获得中国保险学会保险优秀成果奖、中国保险教育论坛优秀论文奖等。
主持人:买农业保险时,我们需要了解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因为这关系到投保人的保险利益。那么,投保时,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专家:我想这也是农民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不过我们还得先明确一下什么是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约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比如说,一亩小麦能产500千克,如果1千克是2元,500千克就是1000元。这1000元就可以是一亩小麦的保险价值。当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不会达到1000元。
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在保险价值范围内确定的,保险公司将来赔偿或给付的最高限额。比如一亩玉米的保险价值可以达到800元,但是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只有300-400元。保险金额涉及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保险金额既是收取保费的计算依据,也是赔偿或给付的依据,保险公司对一张保单的赔偿款不会超过这个保险金额。即使投保的农作物或者畜禽等,绝产或者死亡,最多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一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如果染病死亡,最多赔1000元,哪怕这只活母猪在市场上值1500元。
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来说,保险金额既是交纳保费的依据,又是索赔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例如,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如果能繁母猪因患合同列明的疾病死亡,被保险人最多可以申请1000元的赔偿款。
一般来说,保险金额越高,农户需要缴纳的保费也越多,同时,当损失发生时获得的赔付额度也就越大。
主持人:保险金额是决定保险费的依据之一,那么怎么来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呢?
专家:根据农业保险“低保障、广覆盖”的经营原则,保险金额主要依据以下两种方法来确定:
一是按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一般仅包括生产资料的投入费用,或者是生产资料成本的一定比例,不包括人工费用。农作物或畜禽产品在不同生长期投入的成本有较大差别。比如种植业的物化生产成本包括:种子、肥料、农药、机械或畜力作业费、排灌费、田间运输费等费用。畜禽产品的物化生产成本包括幼仔、饲料、防疫等费用。保险金额的大小和内容一般都在保险合同里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二是按产量确定。这主要是针对农作物产量保险而言的,在按产量确定保险金额时,又分为两个步骤。首先,确定保险产量。一般做法是调查前3~5年农作物产量的统计数据,其保险水平一般按连续3~5年的平均产量的40%~80%确定。其次,确定价格。价格一般参考同类农产品市场价格确定,最低以国家的保护价为限。保险价格乘以保险产量,即得到农作物产量保险的保险金额。
三是按照价格确定。对于农作物价格保险或者牲畜价格保险来说,所投保农作物或者家畜的保险金额,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远期(收获之后或家畜出栏时)农产品或活畜的期货市场价格作为保险保障价格,再根据农作物产出量或者饲养的家畜出栏数量,确定保险金额。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再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险费率和保费?
专家:保险费率简称费率,是保险公司按照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的标准,通常用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保险产品也和其他商品一样,有其价格,费率就是农业保险产品的价格。农业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依据投保标的的风险大小、保险责任、当地保险责任灾害损失率为主要依据来确定,并报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实行。
主持人:保费是如何计算的?
专家:农业保险的保费就是投保农业保险时需要交纳的费用,它等于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
例如,安徽省某村水稻种植户老王,要给自己的50亩水稻投保,每亩保险金额406元,保险费率为6%,那么老王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的50亩水稻保险的保费计算方法如下:
保费=保险金额(406元/亩)×保险费率(6%)×保险面积(50亩) =1218元,但是,因为政府补贴80%的保费,老王只需要出其中的20%,那就是1218元×20%=243.6元。就是说其余974.4元的保费归中央和地方政府替老王交了。
【电台间奏】
主持人:欢迎回来,我是凤婷。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副教授何小伟,为大家介绍农业保险合同的相关知识。
在农业保险合同中,一般设定了免赔规定,关于免赔的规定,何老师您能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吗?
专家:免赔是保险合同中常见的规定。发生保险合同里约定的责任事故,使保险标的受到损失,保险公司赔付时,要扣除一部分。原保监会规定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同时,要依据不同品种的风险状况及民政、农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对免赔。
比较详细的免赔内容,在每个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中有说明,在投保时,不要忽视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做好充分了解、心里有数。有些投保农户可能会觉得,设置免赔金额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害,那为什么要设立免赔呢?为了更好的理解免赔,我们再介绍一下起赔点和免赔率。起赔点就是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起点,当灾害损失没有达到这个程度时,保险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小麦保险规定旱灾和病虫草鼠害造成损失的,且损失率达到 30%(含)以上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设立的起赔点为30%,即当旱灾造成的小麦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按该作物生长阶段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免赔率是保险人对承保的保险标的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免除一部分赔偿责任的条款约定,这部分损失是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例如,水产品保险约定,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15%。这就是说,如果损失在15%之内,保险公司就不赔了;损失超过15%时,保险公司赔偿时扣减15%的赔偿责任。举例来说,比如在一份水产养殖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每亩水产品的赔偿金额为100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15%,发生合同约定的事故后,保险公司负有100%的履约责任,那么投保人每亩水产品可获得的赔偿金额是10000元*(1-15%)=8500元。
免赔率的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主要是考虑到轻微灾害和被保险人管理不善等原因都有可能使保险标的在生产过程中遭受一定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收回生产成本不会产生影响。如不规定免赔,不管灾多小,保险公司都要花费相当的力量进行查勘定损,从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使查勘费用上升,加重保户的负担。免赔的设立可以说是兼顾了投保农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的利益。因此,农民朋友不用对这一做法有什么顾虑。
主持人:好,这是农业保险合同中,关于免赔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再来了解一下保险期间?
专家: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就是保险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终止的这一期间。不同的农业保险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限,同种保险产品根据农民的需要也可以有不同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的确定要视保险公司的规定、季节情况和农民的意愿而定。比如, 一般小麦保险期限规定为:从小麦苗齐后起保,到成熟收获期开始时止。同时,保险合同根据当地的农时,也做出了保险期限的约定,具体应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起止期为准。
主持人:那如果保险期限过了,发生了灾害怎么办?
专家: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农业保险合同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合同中规定的那些内容才对保险公司和投保农民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如果过了保险期限,这份合同就不起作用了。因此,如果你所投保的农业保险期限过了,你又没有及时续保,发生了灾害只能自己承担,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主持人:这点需要农民朋友们时刻关注一下,自己投保的农业保险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如果保险期限过了,要及时续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农业保险合同签订之后,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变更?
专家:农业保险合同签订之后,在执行过程中是可以变更的。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一般来说,农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投保数量、保险期限、种植地点或养殖场所等内容可以发生变更。
主持人:保险合同的变更,应该如何操作呢?
专家:如果已经签订的农业保险合同需要变更,投保的农民朋友可以在保险有效期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商有关合同变更的细节,合同内容的变更一定要经过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才能发生效力。
主持人:何老师,据我了解,在签订农业保险合同时,农民朋友经常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那么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争议?
专家:在实务操作中,很多争议的产生主要是投保的农民朋友不太了解农业保险合同里的规定所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多争议是由目前的保险技术所造成,农民朋友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避免争议:
(1)详细了解农业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咨询清楚;
(2)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将保险标的的详细信息如实地告诉保险公司;
(3)认真遵守保险机构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农业生产;
(4)灾害发生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在保险公司人员未到达现场时,尽量保护好灾害现场,不要私自处理。
主持人:那如果发生了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专家: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是指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对争议进一步磋商,在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条件下达成和解,消除纠纷,使保险合同得到履行。
(2)仲裁。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或根据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的争议做出公断或判决。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必须严格执行,若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将合同的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保险争议进行审理。合同争议一经法院审理做出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关于争议的处理,一般由保险公司和农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争议能够通过协商解决,建议农民朋友尽量不要去使用诉讼方式,因为诉讼方式都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而且比较耽误时间。
主持人:好,到这里呢,关于农业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就全部为您介绍完了,感谢何老师的介绍。
专家:不客气!听众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