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头】传授知识、智慧农民,倡导文明、和谐农村,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乡村讲堂》。
【大要案片花】
主持人:听众朋友,农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关常。长期以来,我国农资市场鱼龙混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问题多多,农民遭遇假劣农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物资,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如果农民一年的努力因为购买假农资而付之东流,这样不仅会降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也会阻碍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为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全国粮食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对近几年来全国农业系统查处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进行梳理,每年选出一批案值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以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农资市场。为了提高广大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和骗局的辨别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栏目组联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将“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农产品打假维权》系列广播节目,力图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度采访挖掘,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的前提下,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
今天我们推出的是系列节目的第三集《忽悠团销售肥料案》。假化肥假种子坑农害农危害巨大,近些年,农资违法经营、违法销售的形式也是花样百出,农民防不胜防,比如以讲课、培训、赠送等形式,组建忽悠团销售伪劣农资坑害百姓。为什么“忽悠团”“专家团”频频下村,多次被曝光,依然有农户上当受骗呢?今天我们就给说说忽悠团是如何忽悠咱老百姓的。首先我们走进广西忻城县,看看200多户农民是如何中招的。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案情。
【案情回顾--农民如何一步一步被忽悠】
2017年4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农业局接到城关镇龙头村村民投诉,称其舅舅(黄振业)购买的“祥桂”牌复合微生物肥料可能是假肥料。像黄振业一样购买到假化肥的不只一户,龙头村很多村民都购买了同样的化肥。他们使用了假肥料后,甘蔗苗都长不高。因此农户首先想到的就是肥料质量问题。那么村民们使用的肥料是从哪里购买到的呢?这就要从一张传单说起:家住城关镇龙头村牛角屯的盘先生,见有人到屯里来散发传单,说有商家在县城租了一所学校来搞“培训”,推广一种价格便宜、使用效果好的化肥。盘先生想起自己家的40多亩甘蔗要施用化肥,他就跟同村的另外多名村民一起到县城去听商家组织的所谓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他花5850元买了40公斤装的复合肥45包,每包售价130元,商家当场还另外赠送了23包,一并给他拉回到村里。同去的村民也或多或少购买了培训班提供的肥料产品。岂料,肥料撒到地里后,连续几天都不见甘蔗苗长高,反而叶子变得发黄,明显出现营养不良的症状。
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培训变成了现场销售呢?原来,龙头村的村民参加的并不是所谓的培训,而是碰上了媒体曾报道过的化肥忽悠团。这个忽悠团成员大概有10人,是专门销售肥料的推销人员。他们自称是来宾市农业部门的专家,在县党校举办农业技术培训,有专门授课的,有专门发传单的,有现场当托儿的,分工明确。此外,他们在选择培训地点时也很有讲究,通常会选择听上去有政府色彩的培训地点,让不明所以的农民误以为是政府主办。同时他们还会以各种优惠手段来吸引农民参与培训,比如对参加培训的农民提供专车接送以及免费午餐,甚至培训后还可免费获赠40斤肥料。与之前的骗术相比,这样的套路里没有事先收费这一步骤,提供的优惠对村民来说又都是非常实惠的,就逐步放松了村民的警惕性。
据党校食堂的工作人员反映,培训期间平均每天有20桌的群众就餐,5天的培训时间,估计共有900多人参加培训会。在培训期间,该 “忽悠团”现场推销肥料,130元一包复合微生物肥料(80斤),买10包赠5包。就这样,参会的900多为村名中,就有200多人上当受骗,购买了劣质肥料。
——间奏乐——
同样的骗局也在河南发生过。据种植大户张某介绍,2015年,他也接到过传单,宣传说有一个肥料厂家,让种地大户邀请本村的农民去镇上某大型酒店开会。厂家特别说明,他们从北京邀请了农业专家讲作物生长管理技术,会上只讲技术,不卖产品。张某认为这是一件大好事,即使是骗子,只要自己不掏钱,他们又不敢明抢,于是就和村里几位要好的邻居商量一起去看看情况。开会的那个酒店在镇上很高档,去了就可以免费吃饭,还有礼品拿,也不强制消费购买化肥,这样的好事儿,吸引了很多村民的兴趣。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大多数农民兴冲冲地赶往会场。等张某到了会场,肥料厂家人员一听他还没吃早点,连忙跑到街上买了几个包子。张某推辞不过,就吃了两个。
在会上,厂家请来的专家,把农户种植所遇到的问题全说了一遍,讲得头头是道,村民听了十分信服。后来,有农民站起来说:“专家说得那么好,你们的肥料又那么好,不然就卖给我吧,还省得我们跑镇上去买。”(注:说话的农民可能是托儿。)此言一出,众人纷纷附和。后来肥料厂家的人交头接耳地商量了一阵,牙一咬脚一跺,发狠地说:“那我就破例一回吧。因为公司领导特别嘱咐,不让我们现场卖肥料,因为现在的骗子很多,大家也遭受过不少损失。既然大家那么捧场,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们要是再不卖也太不近人情了。如果我因此受到了公司的处罚,乡亲们可要给我作证啊,我这可是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才卖给大家的呀!既然这样,我也很开心,今天的肥料买两袋送一袋,咱一分钱不挣还倒贴钱。”村民一听,还有这样的好事,于是纷纷交钱订货。张某犹豫了一下,这时早上给他买包子的小伙子来到他的身边,用征求的眼光望着他。他的心理防线顿时就崩溃了,买就买吧,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会上的人都买了,就咱几个不买,到时候也不好意思呀,更不好意思吃人家的饭,拿人家的礼品了。于是,张某就买了,可回到家,用过之后没几天就后悔了。肥料根本没起到作用。
主持人:刚刚我们听到的就是广西忻城县和河南某地的忽悠团销售劣质化肥的案例,听完这两个故事,感觉骗子真的是用尽奇招,那么面对这些不断翻新的花招,我们农民朋友如何识别如何防范呢?我们把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田凤专家请到了我们的演播室,田老师您好。
专家:主持人你好,听众朋友、农民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田老师,在您看来,那么多农民上当受骗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的农民朋友在生活中又该如何去防范和识破这些骗局呢?
专家:最近几年,媒体不断报道有各个地方的农民遇到忽悠团被坑骗的事件。忽悠团不仅骗取了农民的钱财,伤害农民的感情,而且让农业生产遭受危害,让人气愤不已。但是尽管政府、媒体不断宣传,总有农民上当,可谓防不胜防。之前我就还听说过打着地方农业部门的旗号大张旗鼓的举办培训班,农业部门现场去澄清,并请质检部门检测化肥质量。还有现场检测,肥料产品质量合格的,但是效果不理想。专家指出,像这种忽悠团出售的来源不明的化肥,充其量是含氮量高,但并不是什么高效肥料。高氮含量的化肥产品对水稻作物来说,长势没问题,但容易使如土壤板结,不利于作物的生产,还有可能造成减产。
虽然电视媒体的广泛宣传,仍有很多农民上当受骗,原因有很多方面。一方面,目前农村空心化较为严重,年轻人大都在外打工,农村留守的老人较多,他们一般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差,因此更容易被骗子忽悠。同时,农村地广人稀,治安管控薄弱,不容易被发现,也是骗子喜欢在农村忽悠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他们利用了农民淳朴的性格,有时还喜欢贪点小恩小惠这样的心理。因此,要想防止农民朋友上当受骗,除了加强农村治安联防,更重要的是基层政府和法律、农资等方面的机构要多给留守老人宣传法律知识和农资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识假打假的能力。留守老人自我保护能力强了,骗子得手的机会就少了。
为了避免再次被忽悠,我们农民自己应该怎么做呢?第一,就是不要轻信骗子的话,不能看到说人买,我们就一窝蜂似得去买。第二,我们要拿他们说的和我们平时用的化肥进行比较,看两者有效成分的含量是否有区别。第三,要看他们忽悠的化肥的包装是否正规,有没有生产地址,厂家,联系电话;必要时可以和农技部门联系。第四,就是我们要记住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不能为了贪图小便宜上当受骗。
主持人:前面我们了解了这些忽悠团是如何忽悠农民的,那么,这些假劣肥料究竟来自哪里呢?我们继续来追踪案情。
【案情追踪二——假肥料产自哪里?】
如此数量的肥料产品到底是从哪里生产出来的呢?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2017年年初,浙江籍人吴某、刘某为了牟取暴利,找到位于广西崇左市的一个正规的肥料生产厂家——广西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让厂家按照其要求,生产营养成分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伪劣化肥150吨。厂家负责人黄某根据他们的订单,生产完化肥后交付给吴某等二人。随后,吴某和刘某将化肥全部运送到广西忻城县,通过忽悠团形式售卖一空,销售获利总计32万元。
主持人:田老师,在我国肥料生产有哪些要求?是否可以委托厂家进行肥料生产呢?
专家:目前,农业农村部对肥料的管理主要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肥料的登记生产进行了规定:按照规定,我国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本案中,被委托的肥料生产厂家是一家正规肥料生产企业,但是其生产的肥料产品经检测,所有的有机质均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尤其是化肥中最重要的含氮量,一包40公斤重的化肥,含氮量竟然不到两斤半。在进行核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发现,委托生产的肥料包装袋显示生产商为广西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但是该肥料包装标注的肥料登记证号的生产厂家为另外一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此,可以定为冒用登记证生产肥料。
另一方面,企业或个人是否可以委托生产肥料产品?对于这个问题,农业农村部2012年在给广东省农业厅的一个回函即《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涉嫌违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函》中明确表示,应当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委托加工,否则应当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即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涉案产品是否为应当登记的产品呢?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案件中的肥料产品究竟是什么?该肥料所标注的基本信息为:“祥桂”复合微生物肥料。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一些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比如硫酸铵,尿素,硝酸铵、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等。而涉案产品显然不在免于登记的名录之内,因此应当属于应当登记的肥料产品。也就是说,吴某和刘某不能委托加工涉案肥料产品。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吴某二人至少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继续追踪案情。
【案情追踪三--触犯刑律的忽悠】
广西忻城县农业局在忽悠团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与当地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多次会同县公安局干警到村屯完善案件的取证工作。到5月22日,经摸排、取证,该案事实已基本清楚,涉案金额30余万元万。忻城县农业局认为该公司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就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查处。8月29日,吴某在江苏江阴市落网,被押解回忻城。9月4日,刘某到忻城县探视吴某时,刚住进县城的宾馆就被警方拿下。而厂家负责人黄某迫于警方压力,自动投案。三名嫌疑人退回了全部赃款。村民盘国秀领到返还的5850元后非常高兴,他说,由于听信卖家宣传说这种肥料不但让甘蔗高产,还能防虫,于是他就买了40多包。谁知第二天他就发现肥料有问题,于是向农业局举报。还好最终警方及时破案,并追回全部赃款。当天,其他200多位村民也分别领到了返还的赃款。
主持人:从这个案件的结果看,应当说农民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但是对农业生产的损害却无法挽回。为此,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应当付出什么代价呢?
专家:的确,对于这种制假售假行为,必须予以严惩,才能震慑更多的违法行为。那么,前面我们提到,忽悠团委托生产劣质肥料的行为是被禁止的行为,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起码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而本案涉案销售金额达到了30余万元,已经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应予以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终的案件处理算是给受损农户一个较为完满的交代,希望咱农民朋友们能擦亮眼睛,不要再上当受骗。
主持人:现在国家不断地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但是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也是不够的,所以我们的农民朋友在购买肥料一定要去正规门店购买,一旦发现兜售假劣肥料的不法商贩,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好的,非常感谢田凤老师的耐心讲解,谢谢!
专家:谢谢主持人,希望我今天介绍的这些内容能够对农民朋友们的生产生活有所帮助。谢谢!
中国乡村之声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听,我是主持人关常,听了前面的节目,很多听众朋友都非常关心,如何避免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的侵害?那我们就来听听下面这几种简易快速的识别方法。
——如何识别假化肥?
其实,真假肥料的识别可以概括为5个字,一是看,二是摸,三是嗅,四是烧,五是湿。
一看:主要看肥料的外包装、颗粒度和颜色。正规生产的肥料外包装规范、结实,外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有效成分、净重、生产日期、质量保质期等。再看检验报告和包装说明是否一致。总养分含量是氮、磷、钾的含量,微量元素含量不应计入。
二摸:把肥料放在手中,用力握一握,按压、转动,根据手感进行判断。握在手中有油湿感,并且颗粒均匀光滑的是真的。干燥、颗粒大小不一致、表面粗糙的可能是假的。
三嗅:嗅是通过肥料的特殊气味识别肥料的简单方法,对部分肥料极其有效。如碳酸氢铵有极浓的氨味,硫铵有酸味,过磷酸钙也有酸味。一般假化肥没有什么气味。
四烧:把肥料样品加热或者燃烧,通过燃烧的情况、产生的烟雾、熔融的情况、残留物的情况进行识别。把少量碳酸氢铵放到勺中加热,呈沸腾状而且冒出大量具有强烈氨味的白烟,勺中有少许黄色的结晶体,这是真的。有些农民朋友用烟头或打火机烧识别肥料真假也是这个道理。
五湿:通过肥料的溶解性进行识别,把肥料放在水里进行溶解看它的溶解性。尿素看外观很难识别真假,将尿素放在玻璃杯里,倒入蒸馏水(或纯净水)进行充分搅拌,如果全部溶解在水中,就是真的,如果出现沉浊物就是假的。
——如何识别假农药?
1、正规农药标签应包括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名称、有效成份、含量、毒性、用途、重量、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注意事项和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等,标签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购买,超过有效期的不能购买。
2、农药产品名称上随意增加如FH、复方等字样,都是非法名称。不要轻易购买。
3、检查包装计量。注意内外包装应完整、标识应一致,不能有破损和差异。
4、散装农药产品假的多,不能购买。
——如何识别假劣种子?
1、假劣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子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合格种子:国家标准发芽率在85%以上;包装标准发芽率大于或等于90%(包装标注)。
2、购种时应注意事项:
(1)看证:营业执照某种子公司代理;
(2)看包装: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国家指标、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尽量不购买散装的种子(大小、空瘪)。
(3)发票:购买时一定要开发票,购种后,一定要妥善保存种子,包衣种子要防止中毒,严格按种子经营者提供的栽培措施和使用条件说明使用。
——遇到问题怎么办?
1、保留证据:保留发票、使用说明书、警示标识、种子经营者的承诺书、广告宣传品等证据;有条件可拍摄销售现场视频证据。
2、举报:向农业部门消费者协会举报,弄清原因进行鉴定。
3、解决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请有关部门调解,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以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坑农,使农业生产遭受2万元以上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种子索赔: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遇到以下8种情况,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①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②假冒种子。③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④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⑤过期种子。⑥种子经营者的承诺不兑现。⑦短斤少两、数量不足。⑧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栏目片尾】好的,以上就是我们今天《乡村讲堂》的全部内容。由于时间关系,又到了节目结束的时候了,感谢专家的精彩介绍,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您的收听!如果您对节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需要了解节目相关资料、收听更多的节目,与我们在线交流互动,可以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央广网。同时欢迎您关注《中央农广校-乡村讲堂》微信公众账号,可以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加号,选择添加朋友,在公众号一栏搜索《中央农广校-乡村讲堂》,点击关注,直接发送语音或文字就可以了。每天与您分享更多精彩内容。您也可以给我们来信,我们的通讯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24号楼,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播教育中心,邮政编码:100125。
好的,听众朋友、农民朋友,欢迎您继续收听中国乡村之声其他精彩内容!让我们在优美的乐曲中结束今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