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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播教[200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海南、广东、云南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陕西林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森林工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东省林业办公室:
按照中央农广校《关于做好2007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农播教[2007]20号)安排,2007级学员将于2009年7月修业期满毕业。现将做好毕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毕业资格
各级农广校要高度重视学员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中“两表两册”填写要准确、完整,便于归档备案。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毕业。
二、做好政策咨询服务
各级农广校要主动向毕业学员提供有关中专后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对毕业学员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耐心仔细地解释,帮助和指导毕业学员落实政策待遇。
三、及时发放毕业证书
中央校集中办理毕业证书时间为2009年8月至12月。各省校要按照毕业证书办理程序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时间到中央校办理毕业证书,保证毕业证书及时发放到学员手中。
四、毕业证书办理要求
办理毕业证书需报送的材料:《毕业学员登记表》、《毕业学员统计表》、《毕业学员花名册》(各一式2份)、《学籍册》(一式1份)、“.DBF”电子文件。
《毕业学员登记表》、《毕业学员统计表》和《学籍册》由中央校统一印制发放,《毕业学员花名册》由各省级校用A4纸以表格横向打印,表头上方留出3厘米的空白用于档案装订,表下方盖省校章并填写负责人姓名及审核日期。
各省级校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毕业学员姓名、专业名称、证书编号等真实、规范、无差错,各级校审核意见和印章齐全。
有关毕业论文、学籍档案管理、学员资格审查及办理毕业证书的程序和要求的具体规定按照中央校农播教[2001]47号、农播教[2002]33号、农播教[2003]43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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