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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播教[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海南、广东、云南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陕西林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森林工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东林业办公室:
按照中央校《关于做好2005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农播教[2005]7号)的安排,2005级学员将于2007年7月修业期满毕业。现将做好毕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广校要高度重视学员的毕业环节工作,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毕业生审核工作,保证毕业学员质量和相关待遇的落实。毕业学员和各级农广校要认真填写《毕业学员登记表》,确保毕业学员学籍档案完整正确。各省级农广校要认真审核上报的“.DBF”电子文件、《毕业学员花名册》和《毕业学员统计表》,确保毕业学员名单及专业统计正确无误。
二、2005级毕业证书办理时间为2007年8月至12月。办理毕业证书需要上报的材料有:《毕业学员登记表》(一式2份)、《毕业学员统计表》(一式2份)、《学籍册》(一式1份)、《毕业学员花名册》(一式2份)、“.DBF”电子文件。《毕业学员登记表》、《毕业学员统计表》和《学籍册》等表册由中央校统一提供,各省级校规范填写。《毕业学员花名册》由各省级校按照中央校农播教[2006]46号文件相关要求自行打印并加盖省级校章。
三、有关毕业论文、学籍档案管理、学员资格审查及办理毕业证书的程序和要求的具体规定按照中央校农播教[2001]47号、农播教[2002]33号、农播教[2003]43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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